日前,招远市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市太阳镜销售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监督检查,抽查12家眼镜店的30个品牌,其中29批次合格,合格率为97%。据悉,不合格的1个批次太阳镜主要是光透射比、平均透射比和顶焦度偏差指标不合格,对抽查不合格太阳镜销售单位,该局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
随着气温的回升、紫外线强度增强,太阳镜进入了旺销季节,但如果长期佩戴不合格太阳镜容易造成头昏、眼睛发胀等情况,会对消费者眼睛造成伤害。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眼镜时,要到有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的商场,并保留好发票,以便质量不好时可以找质监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