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眼镜市场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分析
  • glasses.com.cn 2008年5月27日 出自:每周质量报告 作者:王超峰

  • 第三章 眼镜价格调控

    1.净化眼镜产品的进货渠道

    把眼镜产品纳入药品采购渠道,由专门的政府部门对眼镜产品实行统一招标,集中采购,以保证眼镜的质量,降低眼镜的成本。

    2.加强国家对眼镜的价格监管

    对成品眼镜的零售价格采取国家定价的方式,由物价部门根据眼镜的成本及制售的工艺统一制定眼镜价格,严格监管,杜绝眼镜定价的随意性和虚高价位的出现。

    第四章 眼镜生产、制售者的义务

    规定眼镜生产者、制售者对眼镜质量所应承担的义务,明确其各自的责任承担范围和责任认定依据,具体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眼镜市场监督部门的职权

    明确卫生、工商、质检、物价等监督部门的职责,可以借鉴国家知识产权办公室的运行模式,设立一个国家眼镜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统管全国的眼镜质量价格问题,防止出现监管漏洞。

    第六章 眼镜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把眼镜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度化,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验光配镜人才。鼓励医学院校开设视光学专业,培养一批懂医学、光学的高级复合型人才;此外,国家应定期举办培训班,为眼镜从业人员提供继续学习的条件,不断提高眼镜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眼镜市场的服务质量。

    第七章 法律责任

    规定眼镜生产者和制售者以及国家职能部门渎职和失职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确保法律得以实施。

    结语

    眼镜质量事关我国人民的身心健康,保障眼镜质量,监督眼镜价格则是我国政府的职责,在当前眼镜市场存在大量问题的情况下,国家应及时制定法律,为眼镜行业的发展、部门的监督以及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此外,眼镜市场的净化还要依靠近视患者传统观念的改变以及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的发挥,只有社会共同关注,我国的眼镜市场才能真正健康有序的发展,近视患者的权益才能彻底得到维护。

责任编辑: 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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