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特许眼镜商品”的宣传语已挂出来多日,而实际上却没有获得特许资格。今天上午,威海路上信德眼镜店一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正在申请授权,只是提前宣传而已。
今天上午,陈先生经过威海路时,发现信德眼镜店门口有条醒目的横幅,上面写着“北京2008奥运特许眼镜商品”,陈先生平时喜欢收集有关奥运的资料,他查阅收集到的“奥运特许经营商名录”发现,这家眼镜店并没有得到授权。陈先生随后向记者反映了此事。
记者先与北京奥组委相关部门取得了联系,据悉,本市2008年2月18日确实又新增了7处奥运特许眼镜店,但是没有威海路这家店。今天下午,记者来到该店进行采访,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店仍然在申请“奥运特许眼镜商品”的授权,但是还没有申请下来。“我们既然已经开始申请了,所以就先打出宣传横幅提前宣传”。还没申请下来,可以提前打出横幅进行宣传吗?北京奥组委法律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未经北京奥组委同意、企业在未取得奥运特许商品销售授权之前,以此为名义进行的宣传行为都属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可联合公安对这样的单位给予关停等处罚。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目前针对不少企业打擦边球,打着奥运旗号进行宣传的现象,工商部门将组织大规模集中检查,侧重检查的有将奥运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以及商品交易书上;将奥运标志用于服务项目中;将奥运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利性演出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制造或者销售有奥运标志的商品。如发现有未经授权、以营利为目利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