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5日从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了更好地规范首府医疗器械市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该局规定:从9月1日起,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企业不得经营隐形眼镜以及护理液等医疗器械产品。
据介绍,隐形眼镜以及护理液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经营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拟经营此类产品的企业要尽快办理相关手续,该局将组织稽查人员进行市场检查,对无证经营者将依法给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