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本次在安庆和怀宁两地共抽查了35组太阳镜样品。根据《太阳镜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共抽查镜片的光学性能(顶焦度)、眼镜外观质量、镜架镀层结合力等9项参数,检验结果显示,眼镜产品的外观、光学性能、装配质量、整形要求等参数都满足标准要求,有4组产品存在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光透射比、交通讯号透射比不达标的情况。
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这项指标不合格,其产生的原因是镜片不能有效地吸收紫外线。夏季当户外光线较强时,佩戴不合格太阳镜将对人们的视网膜及角膜产生一定的伤害。
光透射比这项指标不合格,其产生的原因是光线不能很好地透过镜片,造成所视物体模糊不清,颜色灰暗,视觉疲劳。
交通讯号透射比达不到标准要求,其产生的原因是不合格太阳镜对交通讯号(红色讯号、绿色讯号、黄色讯号)的吸收过强,造成辩色错觉,反应迟钝,甚至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针对此次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安徽省质监局已责成各地质监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相关企业认真整改,限期复查。